师大学工〔2026〕5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现将2025—2026学年校本科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本次奖学金的申报、审核均通过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网址:https://stuportal.fjnu.edu.cn/ )进行。操作指南详见树人在线网站下载中心(网址:https://stu.fjnu.edu.cn/5761/list.htm)。
二、评选时间
(一)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3月23日23:00
(二)学院审核结束时间:3月30日23:00
(三)学院公示结束时间:4月2日
三、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应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做好本次奖学金的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
(二)各学院奖学金评定结果要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公告栏公示,相关网页截图、公告栏照片、公示无异议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3日17:00前报送学生管理科备案。
(三)学工部将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对各学院提交的名单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学校公布正式名单后,各学院及时做好签章齐全的奖学金发放表和经费开支申请单,交到学生管理科,统一交由财务处发放。
(五)学校公布正式名单后,学院在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导出获奖学生的《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本科)》,盖学院章后一份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一份放入学生档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确保已经在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完成了本科毕业班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并且公示无异议。平台将根据综测结果,自动生成初始获奖名单。
(二)各学院辅导员应先确认自己所带班级类型是否正确,平台根据班级类型及评选比例自动计算各类奖学金名额。
(三)各学院应按照评选办法,严格审核申请学生资格,如学生存在受到处分或仍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应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联系人:学生管理科朱老师,联系电话:22867243。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