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关于开展2023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的通知

发布者:丘文福发布时间:2023-10-12浏览次数:506

各学院党委:

为更好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学生潜在心理问题,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2023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校本部2023级全体新生(含全日制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1010-1015日。心理健康教育科将于101315:30在旗山校区花香园三楼智慧就业大厅召开心理普查培训会,请各学院2023级新生辅导员准时参加,原则上不能请假。培训会后,辅导员要向新生进行心理普查施测前动员、讲解和引导,消除学生心理顾虑。

(二)测评阶段:2023级新生在1018日下午施测。本次测评试题均为选择题,采用手机测评方式答题,请各学院通知每位同学牢记自己的学号。参测学生要携带手机,并确保手机能够上网以及有充足的电量。

(三)数据分析与筛查阶段:1019-1031日。心理健康教育科将对普查数据进行分析,对存在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进行分类筛查。

(四)约谈阶段:111日—1115日。心理健康教育科将组织心理咨询师对部分学生进行谈心,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五)辅导阶段:1116-1230日。心理健康教育科将通过组织开展心理咨询等活动帮助新生健康成长。

三、地点安排

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性和常规性工作,时间长、对准确度要求高,请各学院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共同帮助做好本次的普查工作。

(二)本次普查原则上全体2023级新生均须参加。请参测学生按时到场,积极认真完成测查。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辅导员应详细了解原因,并报心理健康教育科备案。

(三)本次普查选用的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能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请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要让新生明确本次普查不作为任何评优评奖的依据,消除学生疑虑,客观填写题目。

(四)本次普查结果遵循保密原则,测评结果仅由心理健康教育科保存,以便在需要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心理健康服务。

(五)本次普查每间教室人数安排已经依照附件表格标注,按专业或自然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实行分教室测试,各教室具体学生名单由辅导员安排。请各学院安排学生隔位就坐,并在每间教室安排一名学生负责人,协助普查工作人员统计学生出勤情况,做好测评工作。仓山校区施测时间为普查当日14:30开始,旗山校区施测时间为普查当日1400开始,请辅导员们注意时间。请各位辅导员在1019日前将未参加普查的学生名单以及未参加原因发到2272665217@qq.com

附件:1.旗山校区2023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安排表

2.仓山校区2023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安排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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