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活动

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05浏览次数:3028

 

各学院: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也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8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

   二、征文内容

  (一)征文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征文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征文起止时间:20131151130

  (三)征文要求  

  1.征文主要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撰写相应征文。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5.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投稿流程:201311530日,登录中国校媒网“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2013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传播活动”专题,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连同文章附件一并发送至邮箱studentreporter@126.com(提醒:报名表需提交一份纸质版至本学院)。同时,需以“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为主题发布新浪微博,并@三位好友及官微。征文来稿也可邮寄至北京东城区海运仓胡同2号中国青年报社,并标明“助学筑梦铸人” 征文活动收,邮编100702

各学院收集各参赛选手《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2013年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于123之前报送至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同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投稿情况汇总表》(附件 2),并发送至邮箱:zxgl@fjn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学院”。

  (四)征文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主办,各省、各中央部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办。活动采用自然投稿的方式,最后由征文评审委员会聘请专家,经过初评和终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活动期间,优秀文章将刊登在中国青年报和中青在线网站上,并由中青报官微、中青报大V等联合推广。

三、征文表彰

  此次活动设优秀征文奖和优秀组织奖。201312月,经由征文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特别奖1名,青春励志奖50名,杰出奖20名,优秀奖100名,优秀组织奖50名。1名特别奖获得者将受邀参与“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于2014年暑期出国学习和交流;50名青春励志奖获得者将获得在中国银行的实习机会,实习结束后由分行行长撰写实习评价;杰出奖和优秀奖除稿费外,还将获得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的证书;50名组织奖的获得单位将获得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的证书。活动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前往北京参加颁奖大会。

注:奖项授予对象

特别奖:在校受助生;青春励志奖:在校受助生及在校受助生同学;杰出奖、优秀奖:符合条件的所有投稿人;优秀组织奖: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全国各高校。

 

 

附件:1.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2013年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  动报名表.doc

     2.福建师范大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投稿情况汇总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