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协商,我校2014-2015学年4家教材供应商同意对相关学院(其教材供应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共计4万元教材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教材供应商对应学院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减免金额及名额
减免金额共计4万元。具体减免名额和金额由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教材费”减免情况一览表》 (附件1),结合学院专业实际进行自主申报。
三、减免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三)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四、资助程序和时间
(一)资助人选推荐实行学生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并公示、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复核并公示的程序。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递交《福建师范大学“教材费减免”申请表》(详见附件2),班级申请材料进行评议后提交学院,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28日前,将《“教材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一份)、《“教材费减免”发放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三)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教务处负责办理具体减免手续。
附件:1.“教材费”减免情况一览表.docx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