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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度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校内作品征集的通知

发布者:赖书慧发布时间:2023-11-13浏览次数:4009

各学院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力度,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中共福建省委网信办关于举办第七届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度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校内作品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持续实施“校园好网民”培养计划,围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主旋律,突出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引领,推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生产,扩大高校网络文化影响力,不断强化守正创新,增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二、活动主题

争做校园好网民,汇聚网络正能量,挺膺担当建新功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新闻宣传中心)、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

承办单位(部分活动):传播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四、活动对象

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作品征集面向我校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校内征集面向全体在编教师。

五、作品征集

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征集微视频、微电影、摄影、音频、动漫、公益广告、校园歌曲、网文、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9类作品(详见附件1)。“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校内作品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工作案例、优秀微课、优秀新媒体作品4类作品(详见附件2)。作品可根据选题指南进行创作。所有作品须为2022年8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作品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日。

六、作品评审及推选

(一)评审标准

本次活动将邀请专家进行作品评审,根据作品类型分别评选。基本要求为作品是否通过网络平台传递青春正能量,重点考察创新性、网络影响力、内涵深度、制作水平等指标。

(二)奖项设置

学校将依据作品征集的类型分别进行评审,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评选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奖等专项奖若干项。根据作品实际情况,经评审专家合议,个别奖项可空缺或者调整名额,组织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对在“大学生网络文化节”校内作品、“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校内作品征集中的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第七届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

七、注意事项

(一)作品要求政治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须无版权纠纷,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密切沟通配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让网络空间主旋律更加高昂、正能量更加充沛。请各学院至少报送涵盖大学生网络文化节4个类别的10项作品,以及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2个类别的2项作品,并于2023年12月1日之前按照活动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联系人:乐老师(宣传部),联系方式:0591-22867151,赖老师(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591-22867280,蒋老师(校团委),联系电话:22867312。

 

附件1:网络文化节优秀网络作品征集工作方案.docx

附件2: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工作方案.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