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18〕38 号
关于遴选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
为了向广大学生提供多元化和菜单化心理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的需求,发挥朋辈间的互助作用,增强学生的积极心理资本,拟面向全校学生选聘一批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2016、2017级本科学生,2017、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心理健康,人格健全。
3.富有爱心,乐于助人、有亲和力。
4.热爱心理学,遵守保密原则,待人真诚、热情,能够共情、尊重他人。
5.持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心理咨询师三级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面向全校在读学生提供线上线下的即时倾听、情感陪伴和情绪支持服务,但不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对来访者适当地回应,但不提供干预和建议。
三、培养机制
录用后,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通过相关课程、讲座、训练、督导等方式进行系统培训,帮助朋辈心理辅导员掌握朋辈心理辅导技能。安排朋辈心理辅导员到旗山校区“灵犀小屋”进行朋辈心理辅导实践。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作为志愿者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将获得志愿者时长的认定。
四、遴选方式
通过简历筛选、心理测评、面试方式进行遴选。
五、报名要求
请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支持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并填写《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由学院心理辅导站统一收齐汇总后,同《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一并于2018年9月18日前报送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旗山校区办公楼417室)。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