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21〕66号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试点团队、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师大学校办〔2020〕38号)和《关于公布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试点团队、试点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师委学工〔2020〕48号),学校遴选确立文学院等6个学院为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确立教育学类专业课程“三全育人”团队等14个团队为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团队;确立《中国钓鱼岛数字博物馆与爱国主义教育实践》等12项为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按照改革试点项目工作安排,建设周期为两年。第一年末,按申请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情况报告;两年建设周期结束后,提交综合改革总结报告。
一、试点学院中期考核要求
请各试点学院结合《福建师范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建设标准(试行)》和《福建师范大学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对标工作体系》,认真总结一年来“三全育人”改革试点工作做法经验,形成中期进展情况报告,作为中期考核的主要依据。报告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改革举措的实施情况(特别是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的阶段性改革成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思考与建议等,于2022年1月5日前将报告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706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xcb@fjnu.edu.cn,文件以“XX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中期进展情况报告”命名。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22867153。
二、试点团队中期考核要求
请各试点团队认真总结一年来团队建设的经验成效,按照申请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思路,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于2022年1月5日前将报告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810办公室,中期进展情况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fjnu.edu.cn,文件以“XX学院三全育人试点团队中期报告”命名。联系人:赖老师;联系电话:22874015。
三、试点项目中期考核要求
请各试点项目认真总结一年来“三全育人”改革试点工作做法经验,形成中期进展情况报告,作为中期考核的主要依据。报告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思路等。于2022年1月5日前将报告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427办公室,中期进展情况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c@fjnu.edu.cn,文件以“XX学院三全育人试点项目中期报告”命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2867280。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