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期末和暑假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4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做好期末及暑假各项学生工作,确保全体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充实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风考纪与学风建设期末考前,再次组织学生学习《本科学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等制度,使学生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自觉养成严谨、诚信的良好习惯。2026年高考将于67日至9日举行,各学院须面向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扎实开展考风考纪专项教育,通过宣讲近年来警示案例和相关法规,确保每位学生清楚知晓参与高考替考、作弊等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纪律处分。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和晚查寝制度,精准掌握学生行踪,坚决杜绝替考、作弊现象。同时,各学院要持续深化学风建设,通过专业教师辅导、优秀学生经验分享、学业预警与帮扶等举措,营造积极向上、勤奋笃学的备考氛围,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科学有效复习,以真才实学迎接考试。

二、加强安全教育暑假前,各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晚点名集中教育、线上推送等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全覆盖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强化防火、防溺水、防电信诈骗、防病、防突发事故教育,组织学习《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深化网络新媒体素养教育,共同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三、加强重点学生关心帮扶期末考试前,辅导员要开展一次备考心态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提前复习、从容应考;暑假前,要结合安全教育,指导学生规律作息、适量运动、合理膳食、慎重交友、健康上网、安全出行,度过一个平安、充实、快乐的假期。各学院要全面梳理、动态更新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心理困扰、亲子关系紧张、就业困难、重大疾病及突发家庭变故等重点关注学生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分级分类落实关心帮扶措施,辅导员、班主任、导师要协同联动,及时主动做好政策宣导、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业辅导和生涯指导,一人一策、精准帮扶。暑假期间,辅导员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关注学生进行家访或深度谈心,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共同商定假期帮扶与支持方案,形成家校育人合力,确保关心不断线、帮扶有实效。

四、做好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坚持202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离校不离线”,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行“一人一档”“一生一策”“一周一报”动态管理,加力加快就业进程。不断线对接就业岗位,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线上线下专场招聘,重点对去向落实率偏低的学科专业加大“访企拓岗”力度,按规定开发科研助理、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等岗位,每周为未就业学生推荐至少3个有效岗位。不断线强化就业服务,大力宣传并帮助学生用好用足省内外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就业指导、就业安全与诚信教育,严防“黑职介”“假招聘”“招转培”“培训贷”等陷阱,“一对一”落实就业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100%就业。不断线做好就业登记,严格对照“四不准”“三不得”要求审核就业材料,同步落实已就业毕业生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的去向登记确认,做到“去向落实一人,登记上报一人,数据核查一人”,助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五、做好离校返乡学生管理工作全面精准摸排学生假期去向,建立“一人一档”离校返乡信息台账,动态掌握离校时间、交通方式、中转节点、抵达时间及联系方式。深化家校协同联动,逐一向家长明确假期监护责任,共同确认学生返乡行程,提醒家长及时掌握学生途中动态。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在学校返乡路费补助基础上再给予必要补助,细致做好返乡有关服务工作,确保学生平安、及时返乡。对返乡的重点关注学生,辅导员要与家长保持定期沟通,指导家长做好假期心理支持与学业督促。

六、加强留校在宿学生管理工作对因特殊原因确需留校的学生,各学院应建立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及时掌握留校学生思想动态、学习进度和生活需求,积极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做好人文关怀。严格落实晚点名、晚查寝制度,确保每日精准掌握每一名留校学生在校在宿情况,重点关注单人留宿学生安全,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所指导留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与教育引导,确保管理无盲区。对留校的重点关注学生,辅导员和导师要加密谈心谈话频次,及时掌握心理动态,做好情绪疏导和困难帮扶。

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凡有留校在宿学生的学院,均应安排学生工作干部在校在岗值班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响应及时。如遇紧急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科学妥善处置,并严格按照《学生工作系统紧急、重要信息报送规定(修订)》(师委学工〔201237号)迅速准确报送信息。请各学院在75日前将辅导员暑假值班安排表(711日至831日)录入智慧学工系统。

八、抓实假期安全学生离校前,各学院要组织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提醒学生关好门窗、断水断电,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住宿管理规定,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和明火,严禁留宿外人或转租床位。暑期确有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等活动的,须严格审批并制定安全预案,明确指导教师责任,全程掌握学生动态,并教育学生防范传销、非法宗教、非法集资等风险,审慎参加校外兼职和培训。

学工部24小时值班电话:88862960。物业服务24小时值班电话:83597622(仓山校区)、22843222(旗山校区)。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福建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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