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发展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班主任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辜陈君发布时间:2020-09-18浏览次数:1603

师委学工〔202030

各学院(学部):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暂行规定》(闽师委综〔201487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就20202021学年班主任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学部)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新生班主任的遴选和配备工作,每个新生班级原则上均应配备1名班主任。

二、根据《规定》相关要求,班主任在1个聘期内原则上要带完一届学生。20192020学年聘任的班主任,除2016级毕业班班主任外,学校原则上均将予以继续聘任。

三、请各学院(学部)切实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关心,认真落实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与待遇。要在师生中大力宣传两届“十佳班主任”以及各年度“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并通过举办班主任聘任仪式、新老班主任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引导班主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做好班主任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四、聘期内有班主任调离学校、调离专任教师队伍、出国超过一学期以上、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班主任等情形的,学院(学部)应做好相关的调整配备工作并及时向学工部报告。因调整而临时新聘的班主任需经学院(学部)党政联席会通过。对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学校将予以解聘。

五、请各学院(学部)于2020930日前,将《20202021学年班主任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纸质版交至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gc@fjnu.edu.cn

 

附件: 20202021学年班主任名单汇总表

2020—2021学年学院班主任名单汇总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