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发挥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体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生朋辈心理辅导队伍建设,提升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朋辈心理辅导员的业务素质和朋辈心理辅导技能,决定举办第十五届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首届朋辈心理辅导员培训班。现将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8级全体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其他年级未经培训的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会长和校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
二、培训时间:2018年11月10日、11日。
三、培训安排:详见附件1。
四、培训目标:
(一)提高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朋辈心理辅导水平,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学会如何有效开展朋辈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引导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朋辈心理辅导员学习朋辈心理辅导的理论和技能,掌握常用的心理危机识别和心理调适技能,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助人和自助中成长。
五、培训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负责组织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参加培训,并指定一名同学负责点名和分发培训材料。培训结束后,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组织本学院心理健康协会成员和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员研讨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参加培训人员要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培训的,须由辅导员同意并报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批准。学工部将给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人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三)各学院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2018年10月26日前报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名单(详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2272665217@qq.com。联系人:丘文福,联系电话:0591-22867245。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