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20〕34号
各学院(学部)党委: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学生在课余自主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各学院(学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原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下列简称:学院分社)及2017级、2018级、2019级本科生班级。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集体(学院分社)申报条件:
(1)学院分社理论学习成绩突出。积极组织学院学生参与理论学习活动,活动成效明显。学院学生积极参与“青马易战”自主理论学习。
(2)学院分社整体理论学习氛围浓厚。按照学校理论学习总体规划,制定理论学习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积极参与学校理论学习活动,本学年在学院内开展3次以上大型的理论学习主题活动。
2. 先进集体(班级)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对班级学风综合评价比较好。2018级和2019级本科生班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下同)课堂纪律良好,班级平均分均达到70分以上。2017级不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该项不做考核。未开设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课的学院,可根据实际以相近科目的成绩计算。
(2)班级理论学习氛围浓厚。按照校、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的理论学习要求,本学年开展3次以上集中理论学习活动。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校、院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
(3)班级成员积极参与“青马易战”易班应用的答题活动。班级答题参与率达到90%以上,答题准确率均达到70%以上(以校易班工作站学年末统计数据为准),并有成员获得月冠军或学期总冠军。
(二)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本科生
(1)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2017级学生由学院根据其思想表现等实际进行评定。2018级、2019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各门课程分数均应达到75分以上。未开设思想政治理论相应课程的学院,可根据实际以相近科目的成绩计算。
(2)积极参与校院两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获得相应奖项的同学优先推荐。
(3)积极带动其他同学参加理论学习,为壮大校院两级读书社(中特会)队伍、活跃学生理论学习氛围、营造良好的学习研究风气做出积极贡献。
(4)积极参与“青马易战”易班应用的答题,个人排名在班级中名列前茅,答题准确率达到70%以上。获得月冠军或学期总冠军的同学优先推荐。
2.研究生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研究生手册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有开设思想政治理论相应课程的学院,思想政治理论各门课程分数均应达到75分以上,未开设思想政治理论相应课程的学院,可不做要求。
(3)积极参与以下几项工作或活动的学生优先考虑:参与“微言大义”、“小联微评”等时政微评栏目的投稿,稿件被相关公众号推送的学生;参与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的学生;参与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生新思想宣讲团,开展理论宣讲的学生;参与“学习强国”APP的理论学习,学习总分在学院排名前列的学生。
3.艺术类学生
艺术类学生参与反映重大主题作品创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各类主流网络平台推送,取得良好教育效果和社会反响的,可以推荐参加评审。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学院分社、班级)
采取学院读书社(中特会)报名,校读书社(中特会)审核,学校评审的程序进行。先进集体(班级)的评选采取班级自主报名,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程序进行,各学院可在班级报名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先进集体(班级)1-2个并进行排序。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本科生
(1)个人申请。本科生根据评选条件,填写“2019-2020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 “先进个人”(本科生)申报表”(见附件3),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单位评审。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申报先进个人1-3人,并进行排序,原则上应按照民主评议、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审定以及公示的程序进行(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3)学校公示。学生工作部对各单位报送名单组织评审后,向全校公示最终评选结果。
2.研究生
(1)各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人数在300人以上,可推荐2名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生先进个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人数在300人以下,可推荐1名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生先进个人。
(2)个人申请。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填写“2019-2020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研究生)申报表”(见附件4),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单位评审。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自行制定评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原则上应按照民主评议、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审定以及公示的程序进行(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4)学校公示。学生工作部对各单位报送名单进行终审后将最终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
四、表彰奖励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本科生先进集体(学院分社)、先进集体(班级)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确定本科生先进集体(学院分社)、先进集体(班级)、先进个人(本科生、研究生)的具体名单,颁发证书,并在2019-2020学年学生表彰大会上予以公开表彰。
对获得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科生先进集体(学院分社)和先进集体(班级),将给予500元的活动经费,专项支持学院和班级开展自主理论学习活动。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0年10月16日前将先进集体(学院分社)、先进集体(班级)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427办公室),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到学工部邮箱xgc@fjnu.edu.cn,文件名命名:19-20学年XX学院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评优材料。
2018、2019级本科生申报先进集体(班级)和先进个人的,学院还需另行提交该班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平均分和先进个人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成绩。申报研究生先进个人的,学院需提交相关思政课程成绩(以学院教学秘书提供的为准,并加盖学院公章);“小联微评”、“微言大义”栏目推送截图,校博士生新思想宣讲团团员名单,学习强国分数页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参赛名单由学工部提供。申报艺术类学生先进个人的,可通过截图、照片等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先进集体(学院分社)的,需提交2019-2020年学院开展自主理论学习活动的计划总结、主题活动策划、活动成效、活动照片、新闻报道等总结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联系人:王一舟,联系电话:22867280。
附件1:2019-2020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科生“先进集体”(学院分社)申报表.docx
附件2:2019-2020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科生“先进集体”(班级)申报表.docx
附件3:2019-2020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本科生)申报表.docx
附件4:2019-2020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研究生)申报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