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暂行规定》要求,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由学校统一聘任且任满一学年的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2025-2026学年各学院班主任在所带班级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具体包含深入学生宿舍与课堂、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参与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协助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涯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的情况以及完成其他班主任相关工作的情况。
三、考核组织
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人员开展班主任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班主任对照岗位职责,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如实填写《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表》。
2.学院考核。各学院根据班主任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学生意见,研究确定综合考核结果,其中“优秀”档次的班主任不得超过学院参加考核班主任总数的20%,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3.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2026年7月6日前完成全部考核工作,并将纸质版材料《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表》(一式三份)、《班主任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42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c@fjnu.edu.cn,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班主任年度考核”。
五、注意事项
(一)在班主任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档次的班主任,直接评定为本学年度校优秀班主任,由相关部门发文公布表彰。
(二)对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的班主任,学院应予以及时调整,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三)班主任考核工作是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十佳班主任”等评选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考核各个环节的工作,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班主任考核工作的表格可在校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队伍建设”栏目(http://stu.fjnu.edu.cn)下载。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