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晶发布时间:2017-03-09浏览次数:1821


师大学工〔20176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闽师学工〔201626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届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本次奖学金的申报、审核均通过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xgxt.fjnu.edu.cn/)进行,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并查看结果。

二、评选截止时间

(一)学生端申请结束时间:201731812:00

(二)学院审核结束时间:201732012:00

三、报送材料要求

各学院应按评选时间要求,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奖学金的审核、评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上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留存另外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办公室(校部办公楼417室)。

四、注意事项

(一)返校的境外交换生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交换生学籍、学分管理规定(试行)》(闽师教〔201179号)和《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修订)》(闽师学工〔201233号)的有关规定,纳入原专业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后,在左侧“评优评先”栏下,点击“优秀学生奖学金”链接,即可根据条件申请奖学金。

(三)辅导员可以生成参评名单,并打开“评优评先->优秀学生奖学金->辅导员奖学金评定管理”模块,点击“审核”按钮,对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在线审核。

(四)学院副书记可打开“院级奖学金评定管理”模块,选择“‘2016-2017学年’奖学金计划”,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名单,进行在线审核,也可以点“批量修改审核状态”进行批量审核。

五、奖学金发放方式

待奖学金文件印发完毕后(预计在4月底),各学院可凭文件以及制作签章齐全的“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表”和“经费开支申请单”自行前往财务处办理相关发放手续。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