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三届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全面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校第三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时间
2017年3月~2017年5月
三、参赛团队与条件
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1.创意组参赛条件
参赛团队已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实践组参赛条件
参赛团队运营项目已完成企业注册手续,且企业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5%)。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4月25日
2.报名方式: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完成线上报名。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报名表(见附件1)及项目计划书各一式一份交就业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nucy@163.com。
3.学校将组织培训班,对报名团队撰写项目计划书进行指导。
(二)竞赛
1.初赛(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5日)。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进行网络评审。
2.决赛(2017年5月13日)。每组前20名团队晋级现场决赛,决赛通过创业项目展示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由评委现场评分、评定名次。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2个、优秀奖20个。对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分别给予10000、5000、3000、1000元奖学金,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国赛。对在国赛中获得金、银奖的团队直接列为学校十佳创业团队,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给予1—5万元奖励。大赛设优秀组织奖3个,分别给予2000元奖金。
七、其他事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要通过多渠道做好赛事的宣传动员工作,让更多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了解大赛;要积极动员入驻创新创业园和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踊跃报名,并指导团队参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让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在全校蔚然成风。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项目参赛。学校将对报名项目数达到教育厅要求比例的学院给予3000元工作经费支持;对入围省赛决赛、国赛决赛的项目,分别给予所在学院1000元和1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同时,学校将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精神,对获奖团队指导教师给予本科教学业绩奖励。
联系人:范宇鹏 联系电话:22867268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第三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