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励志先锋人物”事迹展播暨“摆脱贫困”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林子鸿发布时间:2017-03-22浏览次数:1343

各学院:

   在学院推荐基础上,学校对“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励志先锋人物”进行初评,确定了“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励志先锋人物”初步人选。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典型事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激发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脱贫困”的意识。学校将举办青春在励志中闪耀——“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励志先锋人物”事迹展播暨“摆脱贫困”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327日下午14:30

二、评选地点

旗山校区图书馆学术大讲坛

三、评选对象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四、评选主题

青春在励志中闪耀——“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励志先锋人物”事迹展播暨“摆脱贫困”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五、评选方案

(一)评分方案

候选人进行视频展示和现场演讲,视频介绍在2分钟以内和演讲在5分钟以内。总成绩由视频展示、演讲表现分、演讲内容三部分组成。具体分数构成:

1.视频展示分(20分):评委对候选人个人介绍的视频进行评分;

2.演讲表现分(30分):评委对候选人的演讲内容、主题思想进行评分;

3.演讲内容分(50分):评委对候选人的演讲事迹和感染力进行打分。

(二)活动组织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学院做好候选人选展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学生的介绍解说词和演讲内容进行把关,对演讲技巧进行指导。视频拍摄将由统一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拍摄。

2.抓住机会,做好宣传。请各学院将此次活动作为学生接受励志教育的机会,派一名辅导员带队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场观看学生励志先锋人物展播(安排表详见附件2),并于14:10之前入场完毕。

六、表彰奖励

现场评选出“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励志先锋”人物10名,“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励志先锋”提名奖5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学校将择优推荐若干名同学代表学校参加 “福建省励志先锋”人物评选。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初步人选.docx

           2.2017年励志先锋人物评选座位图(学术大讲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