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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续工作及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子鸿发布时间:2018-11-09浏览次数:6435

各学院: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进展情况,现将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续工作及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现将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的学生名单发回学院负责资助辅导员,请学院结合学生困难情况逐一核对确定学生困难等级。如对困难等级有异议需要调整的,在《学院复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详见附件1)中进行标注。名单核查结束后,将学院确定的结果填入《学院复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中,同时根据名单里的序号,收集整理《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学院保留存档)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档。

学院核查结束后,请将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填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上述表格和材料于11月12日前提交到旗山或仓山校区学生办事大厅(其中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到zxgl@fjnu.edu.cn邮箱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后,学校将对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进行调整。

11月14日开始,请组织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或修改个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申请国家助学金年级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审核

11月19日之前,学院将《福建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发放表信息核对表以学院为单位从系统导出金额为4000元和2500元的纸质总表一份),送至旗山或仓山校区学生办事大厅学生助理管理中心。

 

 

附件:1.学院复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xls

      2.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doc

      3.家庭困难认定操作说明.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