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要闻

青年微观第543期|大火无情警钟长鸣,校园安全谨记于心

发布者:王岳俊发布时间:2024-03-10浏览次数:97

大火无情警钟长鸣,校园安全谨记于心

法学院戴欣

且听南音,是“一曲南音此地闻,长安北望三千里”的美好与悲伤交织在耳畔萦绕。一曲南音,勾起了刘禹锡贬官武陵的无限感慨。长安遥不可及,国家之思却缠绕于心而不解,欲借乐曲消愁,无奈却愁上加愁。

2024年2月23日,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截至23日24时,该火灾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其中,1人危重,1人重症,42人轻伤。根据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初步分析,此次事故为高层建筑物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该小区居民表示,由于小区居民多依赖电动车作为主要的出行工具,居民楼一楼的架空层成了电动自行车的停车场所,并且架空层内也缺乏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存在极大的火灾安全隐患。该次严重火灾事故的发生,无疑也为我校校园安全防范治理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从中汲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在校园中再次发生!

针对于我校目前情形而言,电动车的广泛使用必然会带来安全管理的隐患。同时,电动车所引发的火灾,自身就存在燃烧温度高、蔓延速度快、烟雾毒性大的特点,相对于其他燃烧火灾而言,造成的危险更为严重。目前,我校学生电动车主要停放于各宿舍楼下的架空层中,并于该架空层内集中充电,同时,各宿舍楼下周围也四散停放着大量电动车辆,且学生使用的电动车辆是否为改装车辆,也是亟待确认的问题。因此,一旦发生消防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将不可估量。祸在一时,防在当日,为了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以及校园的和谐发展,对校园电动车管理以及安全治理迫在眉睫。

针对于电动车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以及校园消防安全防范,同时为了共建安全校园,促进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学校教育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作为在校学生,我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以更好的防患于未“燃”。

针对于电动车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以及校园消防安全防范,同时为了共建安全校园,促进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学校教育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作为在校学生,我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以更好的防患于未“燃”。

针对于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而言:一是建议学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将参加安全演练的人员落实到每一个学院、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保证人人均有机会参加到至少一次的消防安全演练,以切实的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让师生们掌握基础的火灾自救能力。二是在校园内安装消防设施,特别着重于宿舍楼下架空层处的消防设施安装,保证相应的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报警器等配套设施切实安装到位,确保校园内消防设施完备。三是在校园内设置相关人员,加强对于电气设备的巡检和维护,防止因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

针对于我校学生广泛使用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的情形而言,防止消防事故发生,规范电动车管理也是必不可缺的一项重要措施:一是学校应加大对现行电动车管理规定的宣传,利用校园公共媒体或联合辅导员等学校工作人员,不断对学生强调电动车治理的重要性,使学生外化于心,内化于行,自行贯彻学校相关电动车治理的规定,自觉合法使用电动车,不盲目改装电动车,并将电动车停放在相应的管理区域。二是规范电动车充电的相关措施,由学校制定相关规范手册并发放给校园学生,强调禁止学生私自对电动车进行“飞线充电”;禁止在易燃品附近充电;同时尽量鼓励学生在白天对电动车进行充电,合理控制充电时间,尽量避免整夜充电现象,防止深夜火灾的发生。三是加强校园治安管理人员的巡查和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将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清理出校,并对有较严重违反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以提高在校学生的敬畏之心,保障电动车管理条例的切实实施到位。

在线下实施相关管理措施的同时,学校方面还应当加强宣传教育,从思想方面对学生的校园活动进行规制,减免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以及次数:一是利用校园公共媒体,开展消防安全和电动车管理知识宣传活动,同时可以设置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活动,扩大知识宣传的覆盖面;二是集中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加强校园内的自查自检,不断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保证在灾害发生时尽量减免师生的伤亡情况。

安全无小事,须臾不可松懈。作为在校学生,我们更应当与校园管理人员共同努力,筑牢安全防线,规范安全使用电动车,并积极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共建安全和谐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