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思想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炜发布时间:2017-04-06浏览次数:1139

师委学工〔201710

 

各学院党委:

为切实做好2017届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多层次推进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

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是做好今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是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文明离校的关键。请各学院认真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师学工〔20173号)精神,认真分析当前就业形势和毕业生思想状况,精心谋划和实施毕业生思想教育,确保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做好教育资源的统筹和系统设计,将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与在学生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宣传教育以及爱国主义教育等密切结合,有序推进。要将思想教育、日常管理、组织生活、毕业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政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广大教师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作用,群策群力,形成合力真正把毕业生思想教育和文明离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综合施策,多途径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引导宣传工作

(一)重视就业观念引导

各学院要把加强就业观念引导作为毕业生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毕业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提出的殷切希望和要求,明确大学生肩负的时代使命和历史责任。要广泛宣传《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精神,引导毕业生积极参与“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及“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项目,鼓励部分有意向、有条件的大学生返乡创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唱响基层就业主旋律。

(二)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各学院要加大毕业生就业创业形势和政策宣传力度,建立校、院、班三级联动的宣传网络,发挥新媒体优势,利用微博、微信、易班、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使用海报、图表等更加直观的方式,围绕就业和未来职业发展,线上线下做好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宣传,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地宣传解读国家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精准推送就业服务信息,切实做到全覆盖、全知晓,让毕业生熟知相关政策法规,明晰党和政府为帮助毕业生就业所采取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准确把握毕业生就业新形势、新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等的作用,为学生提供更加个性化、多元化的咨询辅导服务,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更加合理地调整就业预期,规划职业生涯,积极主动就业创业。

(三)强化诚信就业意识

各学院要在毕业生中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用诚信就业的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以诚信就业为主题的活动、讲座、报告,注重宣传效果,树立先进典型,帮助教育学生树立诚信观念。要加强毕业生诚信考试教育,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以诚信形象标记自己的大学生活。要深入了解未按时缴纳学费的毕业生情况,详细摸底排查,有针对性地做好过细的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帮助有困难的毕业生。特别要组织贷款学生签订还款协议,进一步完善对贷款学生的信息管理和贷后跟踪管理。

(四)营造爱校感恩氛围

各学院要将文明离校和感恩教育贯穿毕业生思想教育的整个过程。要在毕业生中认真开展以“文明离校”、“感恩母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爱护校园环境和宿舍公物,注重文明行为,在低年级同学树立2017届毕业生的良好形象。要结合学院、专业特色,积极营造温馨和谐的毕业氛围,鼓励毕业生充分合理表达对母校感恩和祝福之情,例如献一份“礼物”,制作环保公益贴走进学校教室、实验室、公寓、草坪等角落,粘贴宣传标语,同时清扫公共空间,用心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增强同学们公共道德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提一条建议,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言献策,为旗山、仓山校区的建设做贡献;做一次交流,举办与低年级同学的交流会,分享大学经历、考研考公经验、求职创业历程等,帮助他们解决成长困惑。

(五)夯实安全法制教育

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组织毕业生学习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了解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让毕业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增强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结合案例,提醒毕业生警惕各种求职骗局以及网络招聘骗局,帮助学生提高对非法传销、非法中介的辨别能力,防止毕业生上当受骗。

三、齐抓共管,多方面落实毕业生管理帮扶服务工作

(一)严格日常管理

各学院在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要严格落实毕业生日常管理各种制度规定,辅导员要对每一名毕业生的去向做到心中有数。要坚持毕业班辅导员谈心制度和学院领导走访接待毕业生制度,全面了解毕业生的思想状况,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要加强对全体毕业生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已婚学生的计生管理。

各学院要及时组建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成员主要由已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和主要学生干部组成,切实加强对毕业生中不文明现象的督导和劝阻工作。学校将在学院督导队的基础上,组建校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共同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请各学院于2017430日前,将本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督导队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和值班安排表,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2286724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c@fjnu.edu.cn)。

(二)精心做好服务

各学院要将开展思想教育与提高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紧密结合,以认真、负责、高效的工作作风,带着真感情帮助毕业生办理毕业就业和离校的各项手续,做好毕业生大学生活“最后一公里”的守护者、引路人。要逐一落实每一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实时掌握就业去向,并认真及时做好离校派遣和档案寄送等工作。要切实落实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后的跟踪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好“离校未就业促进计划”,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让毕业生时刻感受到母校与老师的温暖。

(三)加大帮扶力度

各学院在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准确掌握就业困难,特别是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及就业中受过挫折、经济上存在困难、情感上遭遇困惑、心理上存在障碍等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具体情况,依托“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数据库,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做好心理疏导、求职补贴和就业岗位精准推送等立体化支持。要密切关注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的心理变化,及时疏导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焦虑、依赖等心理问题,增强其应对竞争及挫折的抗压能力。

()做好毕业生的校友资料登记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在毕业生中选好校友联络人,收集好每一位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在毕业生离校之际就做好校友登记,实现毕业生与校友之间的无缝对接。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院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2017届毕业生思想稳定,就业满意度高,安心、舒心、放心离校。各学院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方案于2017412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各学院在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可随时报送学生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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