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省直“4·21防空防灾疏散演练的通告

发布者:李奇虎发布时间:2017-04-13浏览次数:1082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增强学校师生防空防灾意识,进一步推动防空防灾体系建设,按照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直单位“4•21”防空防灾疏散演练的函》要求,决定于4月21日(福州沦陷日)在我校旗山校区举办防空防灾疏散演练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演练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演练时间

预演时间:2017年4月16日上午8︰40—10︰45(省直单位不参加)

演练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8︰40—10︰45(省直单位参加)

(二)演练地点:旗山校区图书馆南广场及周边区域

(三)参演单位人员及观摩单位人员

1.参演单位人员:旗山校区各学院学生代表总计约2100人。

2.校外观摩人员:省直各单位代表约300人。

二、演练科目

(一)防空警报识别,防空疏散。

(二)灭火技能演示。

(三)灾后高空救援演示。

(四)伤员救护和人员自救互救技能演示。

(五)防化侦测科目演示。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预演及演练期间,将分别鸣放预警、警报和解除警报信号,每次持续3分钟,间隔4-5分钟,请广大师生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学习秩序。

(二)道路封控。预演及演练期间,图书馆及周边区域实行交通管制,图书馆广场、地下车库及周边道路禁止停车,行人及车辆请根据现场指示牌绕行,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三)各参演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准备,细致落实,确保演练安全、圆满、顺利。

特此通告

  

附:2017年省直“4·21”防空防灾疏散演练示意图

  

  

福建师范大学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