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要求,本学年将对上学年“中国体育彩票·新长城助学基金”资助人选进行继续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
继续资助我校上学年获得“中国体育彩票·新长城助学基金”的10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标准为1840元/人/年。
二、继续资助条件
1.品学兼优、自强不息、无违法不良记录;
2.承诺本学年参加公益活动不少于10小时;
3.出现以下情况终止资助:
(1)所报材料不属实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3)上学年参加公益或志愿活动少于10小时者;
(4)不愿给捐赠人回信者;
(5)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6)上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出现3门以上不及格者;
(7)本学年接受其它资助或奖励超过5000元者;
(8)主动申请放弃者;
(9)对捐赠人提出额外要求的;
(10)退学、休学、参军等在受助年内不能在校学习者。
三、申请审批流程
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复核并公示→中国扶贫基金会审批→学校发放。系统操作流程请到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1.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中国体育彩票·新长城助学基金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评审;
2.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受助学生材料报送中国扶贫基金会审批;
3.学院如需更换资助人选,请联系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办理调整手续;
4.名单确定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奖助学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受助学生本人福建省内(除厦门)建行储蓄卡或存折。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中国体育彩票·新长城助学基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学院审核后才再打印)
2.《中国体育彩票·新长城助学基金发放信息核对表》(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后统一导出打印)
3.学院“中国体育彩票·新长城助学基金”续助人选公示(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二)时间地点
12月3日前,学院将材料送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112,仓山校区5号楼118)
附件:2017-2018学年“中国体育彩票·新长城助学基金”资助人选名单.doc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