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正洲发布时间:2024-03-28浏览次数:1882

师委学工〔2024〕11号

各学院党委: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学工〔20188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研〔2018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以下均简称为“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本届优秀毕业生的申报、审核均通过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xgxt.fjnu.edu.cn/)进行,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登录系统申请并查看结果。

二、评选时间

(一)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4917:00

(二)学院审核结束时间:41217:00

三、相关事项

(一)各学院应按要求,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逐一审核审批表中的信息是否符合评优条件,审核结果需根据文件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并于419日前将公示结果报学生工作部。

(二)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0%(具体详见附件)。各学院要考虑到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学科专业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到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三)本科生评选文件中提及“优秀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指的是大学四年的体测总成绩需合格。

(四)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学工〔20188号)第三条第(二)点第5小点推荐的基层优毕,指标单列,于202410月左右学生到岗服务后另行发文表彰,本次不予推荐。若学生本身同时符合第三条第(二)点其他条件,可参与本次评选(计入附表名额)。

(五)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学院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六)待学校审核结果公布后,学院需提交纸质版《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具体提交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22867243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43月28日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

序号

学院

本科生优毕名额

研究生优毕名额

1

教育学院

36

24

2

教师教育学院

54

6

3

心理学院

25

16

4

经济学院

84

11

5

文学院

75

50

6

传播学院

53

20

7

社会历史学院

44

26

8

法学院

43

19

9

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54

17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3

37

11

外国语学院

53

44

12

音乐学院

42

19

13

美术学院

47

16

14

体育科学学院

74

29

15

数学与统计学院

55

30

16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78

27

17

物理与能源学院

56

25

18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63

21

19

化学与材料学院

70

52

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32

17

21

地理科学学院

54

59

22

生命科学学院

40

30

23

海外教育学院

34

10

24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0

3

  

合计

1179

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