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校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7浏览次数:10

师大学工〔2026〕24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校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本次奖学金的申报、审核均通过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网址:https://stuportal.fjnu.edu.cn/)进行,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二、评选时间

(一)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09

(二)学院审核结束时间:1016

(三)学院公示结束时间:1023

三、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应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做好本次奖学金的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

(二)各学院奖学金评定结果要在学院官方网站首页和学院公告栏公示,相关网址、照片、公示无异议报告(模板见附件2)于10231200前报送学生管理科备案。

(三)学工部将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对各学院提交的名单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学校公布正式名单后,各学院及时做好签章齐全的奖学金发放表和经费开支申请单,交到学生管理科,统一交由财务处发放。

(五)学校公布正式名单后,学院在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导出获奖学生的《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本科)》,盖学院章后一份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一份放入学生档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辅导员应首先确认自己所带班级类型是否正确,平台根据班级类型及评选比例自动计算各类奖学金名额。

(二)辅导员要先在系统导入体测成绩。

(三)各学院应确保已经在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完成了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并且公示无异议。

(四)如学生满足校长特别奖学金评选条件,应同时在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中申请。各学院要按照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标准做好校长特别奖学金的初审工作。

(五)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要求,在处分期满解除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六)联系人:学生管理科朱老师,联系电话:22867243


附件:1.平台操作指南

2.公示无异议说明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6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