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稳定

宿舍安全用电小贴士

发布者:李琼发布时间:2020-11-06浏览次数:7891

宿舍,是我们除了家以外最温馨的港湾,是我们在学校休息的地方。但是在对宿舍产生深深依恋的同时,关于寝室用电的安全问题也不容我们小觑。

一、安全用电常识

认识和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切断寝室总电源。

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不随意在宿舍内更改、拆卸、安装电源线路及插座、插头等,也不要把铁钉等硬物凿入墙面,以防发生电线短路、触电等意外事故。

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不导电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以防触电。

宿舍无人情况下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尤其是插排,做到“人走断电”,防止发生火灾。

二、宿舍用电注意事项

不使用违章电器

不在学生宿舍内保存、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电饭锅、拉直板等违章电器。这些电器都是靠电阻值较大的材料发热来获得热量,耗电量高,如果用不配套的电线连接,就会造成电线发热,橡皮绝缘体软化,时间一长,超负荷运转就会使绝缘体老化甚至燃烧,从而引起火灾。

不在无人或者休息时使用充电设备

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充电过程中,由于充电器长时间蓄热,热量又散不出去,容易发生火灾。因而,无人或者休息时必须将电脑、手机等电器断电并从插座上拔下。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

不私拉电线,乱接插座

因为电线和插头、插座多重连接,容易导致接触不良,接触不良容易产生电火花,如遇可燃物,就会引发火灾,因此在一个插排上不能同时插入较多用电器,也不能将多个插排连在一起。

不购买三无产品

购买电器产品时务必认准安全标志、出厂证明和检验合格证。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经研究,就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使用和存放烹煮电器,如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等。

第二条严禁使用和存放具有潜在火灾隐患的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杯,电暖器,电熨斗等。

第三条严禁使用和存放功率大于1200W的大功率电器。

第四条严禁使用“三无”电器产品和国家明确淘汰的万用插座。

第五条严禁使用和存放明显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其它电器。

第六条限制宿舍内随手泡使用数量,每间限用一个,且使用过程中人必须在场。

第七条严禁使用明火,乱扔烟蒂,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用纸或其它易燃物品做灯罩。

第八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学生宿舍,不得在阳台、楼梯间、弱电间堆放纸箱、饮料瓶等易燃杂物。

第九条严禁在宿舍楼道内和消防疏散通道口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第十条严禁在非火情情状况下擅自动用、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严禁破坏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危害公共安全。

第十一条养成良好的安全用电习惯,使用发热电器时应保证电器与可燃物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人离开宿舍时,应及时检查电器是否处于断电状态。

第十二条本规定是《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办〔2007〕15号)相关条款的补充,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