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18〕50号
各学院党委:
为加强期末和放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切实做好学生温书迎考等各项学生工作,让全体同学能够度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学风考风的强化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深入推进学风建设各项工作。期末是学风建设冲刺的“最后一公里”。请各学院继续强化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干部巡课、听课制度、坚持班主任(班导师)听课、谈心制度,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及时召开学风建设动员大会,定期开展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共同推动形成校院协同、部门联动、师生相促的学风建设新局面。
(二)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期末温书迎考开始前,组织全体学生集中开展考风考纪专项教育动员大会,结合案例让每一名学生清楚了解考试违纪作弊的类型及相对应的处分。要特别强调,根据刑法规定,学生在高考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替考的,将给予拘役直至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要再次组织学生学习《福建师范大学本专科考试违规认定办法》、《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中有关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的相关规定,并通过签订告知书、承诺书等方式,让每一名学生都清楚明了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及后果。提醒学生在任何考试过程中不得有任何侥幸取巧心理,不得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得出现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考试、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等行为。要特别重视大一新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从一年级起就培养学生认真严谨、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
(三)认真落实“免监考班级”各项制度。组织免监考班级同学认真学习《福建师范大学“免监考班级”管理办法(修订)》(师大教〔2017〕71号)相关内容,积极深入做好“免监考班级”制度的宣传、发动和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免监考班级”在考风考纪方面的示范标杆作用,在学生中培树勤奋学习、严谨自律、诚信考试的榜样。
(四)切实强化考场管理和违纪处分工作。请各学院切实加强考场管理和巡视工作,着力把监考教师的责任落实到位,尤其要把监考教师考前宣读考场规定的环节抓实,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考、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注意针对公共课、实践课考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切实杜绝各种作弊和违纪现象的发生。辅导员对所带年级学生要做到逢考必巡,实现巡考全面覆盖。要强化纪律处分对考风考纪的震慑和教育功能,对发现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做到“零容忍”,不姑息、不隐瞒,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用严格的纪律规范约束学生行为。要按照“建立学风违纪快速处分机制”的要求,对因考试违纪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在违纪事实清楚、证据明确无异议情况下,直接由学院研究决定并快速处理,同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存档工作。
二、全面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和防范管理工作
(一)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时值冬季干燥季节,请各学院在学生中大力加强《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师大学校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以及督导检查,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用电习惯。要在元旦、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发布安全提示,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在学生考试结束返乡前,再集中开展一次人身、财产、交通、消防、饮食、网络、传染病以及预防毒品、防范校园贷和培训贷、反传销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全体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防盗防骗意识和能力,遇事沉着冷静处理并及时上报。同时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二)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和文明意识。要积极开展反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防范网络诈骗的危机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要继续加强学生的网络新媒体素养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让每一位大学生都成为网络文明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在寒假期间,要积极利用易班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线上活动,获得易班立项的学院和班级要进一步利用易班的相关功能,深入开展易班品牌活动,丰富同学们的寒假生活,提高易班活跃度和用户黏度。
(三)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期末温书迎考期间,要切实加强学生的请销假、外出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辅导员要对每一名学生都要做到去向明确、心中有数。尤其要坚持做好晚间查铺工作,严格宿舍管理,杜绝学生晚归、不归现象。
三、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学生的关心帮扶和教育管理工作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业困难、心理问题、少数民族等群体学生的教育和帮扶工作。对于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要与任课教师及学生本人共同分析造成学习困难的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提高计划,并实施组建学习互助小组、开展“一对一”个别辅导、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帮扶措施;对于就业困难学生,要根据实际困难类型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鼓励他们增强就业信心,提升就业技能,实现顺利就业;对于存在特殊心理状况的学生,特别是各学院心理危机预警库中的学生,要给予重点关注,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并给予全方位的帮扶和干预,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对于少数民族同学, 在生活上要给予更多的关心,想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身在异乡也能感到家的温暖,在学习上要经常与他们的任课老师进行沟通交流,组织宿舍或班级同学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帮助他们共同提高成绩。
(二)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引导毕业生及早进行就业准备,积极主动参加各类招聘活动,为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和移动终端优势,及时、精准推送就业创业服务,做到就业服务工作假期“不断线”。要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鼓励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实习实践,到新兴领域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大力推进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在学生中大力宣传上级和学校各项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把握机遇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三)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春节是亲人团聚的日子,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帮助学生及时返乡过节。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在学校返乡路费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再给予必要的补助。因特殊原因无法返乡需留校过节的学生,要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去向明确。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他们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假期校园的安定稳定。要切实安排好寒假在校学生的春节生活,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春节。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好假期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按照《学生工作系统紧急、重要信息报送规定(修订)》(师委学工〔2012〕37号)要求进行报送。学生工作处24小时值班电话:88862960。
(二)请各学院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寒假留校学生名单、学生工作干部假期值班安排表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办公室(留校学生名单同时报送后勤服务集团),同时将电子版发至xgc@fjnu.edu.cn。
(三)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对期末各项学生工作的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周密布置,精心落实,确保期末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努力实现期末学生考试“零违纪”、期末和寒假学生“零事故”,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和谐、稳定。
(四)请各学院认真思考和谋划新学期学生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品牌工作,并于新学期开学初将学院学生工作要点报送学工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