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寒假将至,为了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同学顺利返乡与亲人团聚,共度佳节,经研究,决定为我校部分路途较远、返乡路费不足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返乡路费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具有我校本部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返乡路费不足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本学年无偿资助金额超过限额的同学如无特殊情况不列入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省外学生每人400元,省内学生每人200元。
三、补助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次返乡路费补助实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公开申报制度,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操作流程请到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经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返乡路费补助学生名单。
2.2019年1月9日前,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的《福建师范大学返乡路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一份)《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发放表》(一式三份,以学院为单位导出)送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112,仓山校区5号楼118)。
3.返乡路费补助金发放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转入由受助学生本人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中。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