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学校将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和部分勤工助学设岗单位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9年1月10日-1月16日
二、督查内容
(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建设情况。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留档和公示,国家奖助学金(含研究生)评审及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情况,学校奖学金评审,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学费减免评审等公示以及相关项目材料归整情况,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等名单摸排情况。
(三)学院奖贷金支出和管理情况。
(四)资助育人活动开展情况(如资助政策乡村行和家校关怀万里行)。
(五)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和支出情况。
(六)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招聘、管理情况。
(七)受助学生公益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情况。
(八)督查小组需要了解的其它事项。
三、督查方式
督查以工作交流、实地查看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单位根据督查内容做好资助工作自查形成资助工作自查报告。同时,建立学院奖贷金使用台账,根据资助年度、类型和项目做好资助档案建设。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