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9〕21号)、《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48号)和《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师大学工〔2020〕37号),经学生申请、系统量化评分,班级(专业)民主评议,学院(部)审核和公示,学生工作处复核,现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3日。
监督电话:监察处(22867122;jw@fjnu.edu.cn)
学工处(22867247;zxgl@fjnu.edu.cn)
附件:
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xls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