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生源地贷款青年志愿者先进单位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闽教助〔2015〕12号)精神,为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发挥我校志愿者优势,经研究,决定在自愿前提下,利用暑期时间,选派优秀学生回生源地协助地方教育部门开展生源地志愿服务工作。
一、招募条件
志愿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身体健康,能够在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间连续服务。
(四)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优先。
(五)由于志愿者服务期间需自行解决食宿问题,原则上家住城区且就近于当地县市资助中心的同学。
(六)生源地为福建省内各县(市、区)城区的非毕业班同学(龙岩长汀县、龙岩上杭县、漳州东山县、南平延平区为重点服务点)
(七)工作时间为8月1日-8月31日。
(八)学生志愿服务期间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强化安全意识。
二、服务内容
(一)咨询服务
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资助政策,接待贫困学生及家长的咨询,指导学生做好贷款申请的注册及相关材料的准备,解释贷款程序及还款计划等工作。
(二)材料审核
协助做好审查、核对、验证申请贷款的相关材料。
(三)资料打印:协助做好诚信承诺书、诚信推荐人、贷款合同的打印,贷款系统数据的维护。
(四)根据需要,由市县资助中心安排到有关金融机构服务。
(五)根据需要,由市县资助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募程序
(一)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担任省内生源地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请于6月5日-6月15日前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xszz.fjedu.gov.cn,在右下角的“生源地贷款志愿者征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下载填写志愿者《2016年福建省生源地贷款服务征募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学院推荐,加盖学院公章后,6月16日(周五)前,旗山校区于交至行政办公大楼1楼112室学生办事大厅,仓山校区交至5号楼118室学生办事大厅。
(三)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部分同学参加活动,届时各县(市、区)资助管理中心还将按照自愿便利、双向择优的原则进行协商、调配。
四、工作条件与考核
(一)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志愿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报名志愿者进行初步筛选、审核,并对录用者开展安全教育,最终录用名单将于7月中旬左右由各县市资助管理中心确定,同学可通过“生源地贷款志愿者征募报名系统”查询录用结果。
(二)各县市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志愿者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并负责志愿者在工作期间的安全。
(三)活动结束后,根据服务单位对志愿者服务工作时数、工作纪律进行评价,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学生工作处联同校团委根据《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志愿者进行星级认证;省资助管理中心也将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表彰。
如有其他问题,请辅导员汇总后集中反馈到学生助学管理中心,联系人:李琼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247。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