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朱正洲发布时间:2022-06-06浏览次数:3365

师大党政办〔2022〕20号

各学院:

为确保2022届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日  期

工作安排

负责单位

531

-610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按毕业生离校单的要求,交还公物,还清图书,缴清学费,教材费等)

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校医院,各学院

66日前

各学院将本科毕业生学籍卡片、成绩单(含辅修专业成绩单及报名表)、个人证件照片册(与毕业生证书统一底版)交教务处,将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

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66-10

粘贴相关证书照片

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69日前

各学院在全国就业监测系统完成毕业生去向去向登记,并将就业佐证材料报送学工处

学工处,各学院

613日前

各学院做好兵役登记,并将兵役登记相关表格报送至武装部征兵办

武装部,

各学院

613-14

学工处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打印毕业生报到证

学工处

617日(暂定)

领取相关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研究生院

617日前

各学院将本科毕业生基本情况表、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纪念册、毕业合影照(各一份)按文书档案室的要求制作后,送交学工处

党政办、学工处,各学院

617

学工处将毕业生就业名单送保卫处户证室

学工处、保卫处

617

各学院报送“可领取报到证的毕业生名单”,到学工处领取毕业生报到证

学工处,各学院

617日前

各学院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和党、团组织关系签转手续(具体以组织部、校团委通知为准)

组织部、保卫处、校团委,各学院

620日前

各学院将毕业生学籍档案归档(具体以校党政办公室文书档案室通知为准)

党政办,各学院

620(暂定)

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党政办、学工处、保卫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各学院

621

全体毕业生离校


76日前

各学院根据报到证转寄毕业生档案,并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台账报送学工处

学工处,各学院



                            党政办公室

                            20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