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锋发布时间:2024-07-29浏览次数:4306

师大学工〔202422

 

各学院:

近期,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已陆续开始办理生源地贷款申请及续贷业务,为做好我校学生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让国家政策惠及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

(一)首贷申请(福建省生源)办理时间:2024-2025学年开学前

1.首贷申请对象:往年未申请过贷款,第一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福建省内生源在校学生[福建省外生源请咨询当地经办银行或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需完成两个申请流程。首先在闽政通APP搜索“福建助学”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再根据资格认定时选择的经办银行办理首贷申请,资格认定的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①:下载登录闽政通app(闽政通咨询电话0591-62623959);

步骤②:搜索“福建助学”进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认定”模块;

步骤③:选择经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信社三选一);

步骤④: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贷款资格和生源地信息;

步骤⑤:审核通过后,按照选定的经办银行要求,办理正式贷款手续;

步骤⑥:签订贷款电子合同。

(二)续贷申请办理时间:2024-2025学年开学前

福建省外生源,除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续贷申请工作请咨询当地银行或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1.续贷申请对象:往年已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今年需继续贷款的学生,必须每年向银行提交续贷申请。

2.续贷申请操作流程(根据学生本人申贷银行进行操作,具体以各地银行要求为准。)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方式

1)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仅福建省内生源)

学生关注“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福建农信”手机银行APP或登录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zxdk.fjnx.com.cn)登录系统。按照银行要求提交续贷申请。并联系银行审核受理。福建省农村信用社服务电话96336,微信号fjrcb96336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承保,仅福建省内生源)

学生关注“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华安助学”手机APP登录系统,按照银行要求提交续贷申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服电话:95580,华安保险福建分公司:95556

3)国家开发银行(全国学生通用)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至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签订合同,保留好《受理证明》或电子校验码短信。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电话:95593。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4)省外其他银行。自行联系经办银行或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二、申请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邮储银行(华安保险)、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和续贷流程详见附件1,其他银行的贷款流程请咨询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具体经办银行。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暑期需提交的三类老生续贷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需高校盖章材料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个人材料;

2.《福建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邮储银行)》(附件4);

3.《福建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信社)》(附件5)。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旗山校区行政楼235办公室,提交时间为202496日(周五);同时,汇总表还需提供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345文件名补充学院信息后,于202482日(周五)前发送至助学管理中心的邮箱zxgl@fjnu.edu.cn(请不要用QQ邮箱发送)。

下学期开学后需提交的两类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附件6)及个人材料;

汇总表需根据个人材料即《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的信息填写,“回执校验码”为唯一系统确认码,请务必认真核实。个人材料按照汇总表的顺序附在汇总表后,并在个人材料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序号。纸质版请于开学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旗山校区行政楼235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6文件名补充学院信息后,发送至助学管理中心的邮箱zxgl@fjnu.edu.cn(请不要用QQ邮箱发送)。

2.所有银行首贷材料:暑期首次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新学期到校报到后,需按第三大点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

目前大部分银行已实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不再需要高校提供首贷纸质确认材料。如有个别生源地贷款银行仍需学院出具有关贷款学生学校、专业、学费标准等信息的首贷材料,请同学自行下载《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附件2),由辅导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指定负责人统一汇总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确认材料,需待学生暑期回生源地办理贷款申请后方可领取,故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的高校确认纸质材料,待暑期返校后913日前提交。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督促学生按照每家银行的贷款业务办理时间,完成相关操作。银行不再提供具体贷款名单,请各学院认真摸底,核查实际贷款学生名单。若提交名单由学校进行系统确认后,学生又决定放弃贷款,可自行与银行联系放弃贷款的具体事宜。

(二)加强学生针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防诈骗安全教育。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信息安全,请各院系通知学生如有收到涉及个人账户信息相关电话或短信时,保持警惕,如有疑问可与生源地教育局资助中心或经办银行联系,谨防不法分子借机诈骗。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办理流程详询贷款经办银行。

(四)福建师范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帐户信息是贷款银行转入我校抵扣学生学费、住宿费的唯一账户,请各学院告知学生,在填写学校账户信息时要认真核实,仔细填写。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名:福建师范大学

账号:35001887307050002461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行号:105391005021

联系方式:0591-22867247

传真:0591-22867247

联系人:黄老师

高校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政编码:350117

高校类别:本科院校

 

                       

附件1.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和续贷流程.rar

附件2.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doc

附件3.需高校盖章材料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邮储银行).xls

附件5.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信社).xls

附件6.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xls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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