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发展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班主任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一舟发布时间:2022-09-26浏览次数:1208

各学院党委: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暂行规定》(闽师委综〔201487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班主任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新生班主任的遴选和配备工作,每个新生班级原则上均应配备1名班主任。研究生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备。

二、根据《规定》相关要求,班主任在1个聘期内原则上要带完一届学生。20212022学年聘任的班主任,除毕业班班主任外,学校原则上均将予以继续聘任。

三、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关心,认真落实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与待遇。在师生中大力宣传本届“十佳班主任”以及年度“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并通过举办班主任聘任仪式、新老班主任交流研讨等方式,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引导班主任加强优良学风、班风培养,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形成学风建设合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聘期内有班主任调离学校、调离专任教师队伍、出国超过一学期以上、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班主任等情形的,学院应做好相关的调整配备工作并及时向学工部报告。因调整而临时新聘的班主任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对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学校将予以解聘。

五、请各学院于2022930日前,将《20222023学年班主任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纸质版交至学工部思想教育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gc@fjnu.edu.cn

 

附件: 20222023学年班主任名单汇总表附件.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