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学工〔2024〕37号
各学院:
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4〕53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我校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大学生及学籍在我校的外国学生和全体预科生)。
二、参保标准
2025年度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430元(普通城乡居民为4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820元。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无需缴费,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补助。
三、参保申请及登记
(一)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医疗保险模块申请
本学年参保工作通过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进行,主要流程为学生填写医疗保险登记——辅导员查看学生医保登记情况——辅导员导出在校参保名单——学院通过福建医保服务平台进行参保登记——学生完成缴费——辅导员组织学生上传缴费凭证。具体安排如下:
1.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进入学生医疗保险登记模块进行登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如有学生本学年放弃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学院需了解具体原因并组织学生填写不在校(学籍地)参保声明,学院存档。同时,不参保学生也需要进入系统进行不参保登记。
特别注意:“是否贫困生”自动链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块信息,“贫困生”缴费金额默认为“0”,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免费参保。无特殊情况,须全员参保。缴费金额为“0”。
2.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辅导员登录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进入医疗保险登记模块管理查看参保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逐一核对登记不在校(学籍地)参保学生情况,收集并妥善保管《不在校(学籍地)参保声明》(附件2)。
3.2024年12月31日前,辅导员组织已完成缴费学生登录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进入学生医疗保险登记模块,点击医保详情,上传缴费成功截图等登记凭证。
(二)福建医保服务平台进行参保登记
1.2024年11月4日起,学院负责医保工作辅导员、学生医保服务专员通过福建医保服务平台(福建医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s://open.ybj.fujian.gov.cn/fuwu/#/Index)进行本地人员维护。将学院参保库内已毕业学生以及本年度不在校参保的学生改为暂停参保,主要流程:学生业务经办——批量城乡居民暂停参保——中断原因: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
2.2024年11月15日起,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导出选择在校参保的学生名单(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今年第一次在福州参保的学生进行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3.各学院通过福建医保服务平台对选择在福州参保的学生进行参保登记时,若提示登记失败且在其他地方存在正常参保,则需通知学生向原参保地提出停保申请,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或联系当地医保中心办理。原参保地对学生的停保申请审核通过后(学生需联系原参保地加快停保审核),学院对这类登记失败的学生重新进行登记。
4.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院导入服务平台,学校将根据学工系统导出困难生参保数据提交福州市医保基金中心集中处理。期间请各学院务必提醒困难学生不要自行缴费,避免产生退费等不必要工作。
5.港澳台籍及外籍在校生参保规则:取消原港澳台代码规则。新规则以对应证件类型+对应证件上的证件编号直接录入为医保信息档案,无需再加额外的前缀代码。例香港籍持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类型按实选择【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上的证件编号【H10101010】;例澳大利亚籍:证件类型选择【外国人护照】+证件上的证件编号【AXXXXXXXXX】为档案信息。
(三)参保缴费
2024年12月31日前,组织参保学生通过以下渠道缴费:
(一)线上渠道:通过闽政通APP(进入“缴费专区”或搜索“福建税务”-社保缴费办理)、“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缴费。
(二)线下渠道: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大厅窗口、农行网点柜面、农商银行网点柜面、普惠金融服务点办理缴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需缴费,由学校统一向福州市医保基金中心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四、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参保方式、缴费方式、医疗保险待遇等具体操作详见《2025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指南》(附件3)。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闽政通APP、e福州APP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线上渠道申请。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参保工作,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是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减轻在校学生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二)大力宣传。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要求辅导员通过年级大会或主题班会等方式做好充分的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尤其要通过多种途径向休学生、复学生、实习生、国际交流生、外籍学生、征兵入伍生等学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传达相关信息,保证宣传到位,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
(三)应保尽保。本着“应保尽保,自愿参加”和属地“高校学生在学籍地参保”的原则,除了在生源地为医疗救助对象的可在生源地参保外,其他学生原则上应在校参保。对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在榕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学院须了解未参保原因,确认学生是否有参加其他保险;对于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学生,辅导员须及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并告知家长,确保每一位学生至少都有一份医疗保险作保障。
附件:
附件3 2025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指南.pdf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