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师委学工〔2024〕62号)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评审,决定授予教育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分社等18个分社、教师教育学院2022级小学教育三班等20个班级2023-2024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许晨菲等76位本科生、韩景等25位研究生2023-2024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