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关于做好2023年“同心·光彩助学”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锋发布时间:2023-08-15浏览次数:1172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 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关于开展2023年“同心·光彩助学”活动的通知》(闽联〔202341号),现将我校2023年“同心·光彩助学”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全日制品学兼优的2022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优先帮助老区苏区和少数民族学生。

二、资助名额、金额及条件

资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优秀学生10名(学院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每人资助金额5000,资助条件为:

1.思想道德品质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困难等级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老区苏区和少数民族特困生优先;

4.承诺本学年参加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15小时。

三、评选程序

请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审核并公示3天,报送学生工作处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光彩会审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同心·光彩助学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学院签字盖章);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要求: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按照11比例复印,不能放大也不能缩小,字迹清晰,在空白处写上个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学生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一式一份,要求:卡号清晰,不限银行,在空白处详细写明户名、卡号、开户行网点)。并将《2023年拟资助学生银行卡信息汇总表》(附件3)(无需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gl@fjnu.edu.cn);

4.学院“同心·光彩助学”资助人选推荐公示(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5.2023年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无需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gl@fjnu.edu.cn)。

(二)时间地点

821日前各学院将材料送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235学生办事大厅)。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7247

 

 

    附件:

附件1学院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同心·光彩助学申请表.docx

附件3 2023年拟资助学生银行卡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4 2023年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