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23〕45号
各学院党委: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暂行规定》(闽师委综〔2014〕87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班主任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新生班主任的遴选和配备工作,每个新生班级原则上均应配备1名班主任。研究生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备。
二、根据《规定》相关要求,班主任在1个聘期内原则上要带完一届学生。2022—2023学年聘任的班主任,除毕业班班主任外,学校原则上均将予以继续聘任。
三、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关心,认真落实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与待遇。通过举办班主任聘任仪式、新老班主任交流研讨等方式,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引导班主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形成学风建设合力。
四、聘期内有班主任调离学校、调离专任教师队伍、出国超过一学期以上、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班主任等情形的,学院应做好相关的调整配备工作并及时向学工部报告。因调整而临时新聘的班主任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对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学校将予以解聘。
五、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28日前,将《2023—2024学年班主任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需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交至学工部思想教育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gc@fjnu.edu.cn。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 教师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