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怎么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11浏览次数:2226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

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的,可以向学校

教务处申请入学,由学校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并经复查合格的,重新办理入学手续。体检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职能部门:教务处 22867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