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 “优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骨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党委:

 为激励广大学生朋辈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热情和积极性,更好激发学生朋辈间的互助关爱,经研究,拟于今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文化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2025-2026学年在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朋辈心理互助、温暖集体建设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骨干。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64-5

二、评选类别

(一)优秀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

(二)优秀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

(三)优秀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

优秀研究生兼职心理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做好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等工作,及时向辅导员反映班级学生心理健康动态,在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现、干预等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温暖班集体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本学年至少组织过1场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或班级素质拓展活动,在师生中评价较好。

2.学习积极上进。学习勤奋上进,认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至少参加过1次学校组织的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培训

3.综合素质良好。积极组织同学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本学年至少组织或参加过2次“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文化节系列活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良好的班风和学风。本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优秀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和辅导员开展工作,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能够及时寻求辅导员或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帮助。在温暖宿舍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积极宣传并参与心理健康活动,本学年至少参加过1次“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文化节系列活动。本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习积极上进。学习勤奋上进,认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至少参加过1次学院组织的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

3.人际关系良好。热心服务同学,善于做宿舍同学的知心朋友。能够主动帮助同学疏导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心理困扰,善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保护同学的个人隐私,在师生中具有良好的评价。

(三)优秀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

1.工作积极主动。在校心理服务学生工作站、院心理健康协会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满1学年,或担任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咨询师助理、校朋辈心理辅导中心朋辈心理辅导员满1学年。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本学年提供朋辈心理辅导时长不低于20小时。

2.学习积极上进。学习勤奋上进,认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参加心理健康和朋辈心理辅导相关培训、学习和督导,至少参加过2次朋辈心理辅导专业培训或督导活动。

3.模范作用突出。积极参与或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学院组织开展的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积极协助开展日常心理咨询工作,密切配合做好“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文化节系列活动。本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四)优秀研究生兼职心理辅导员

1.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积极完成校学生工作部和服务学院安排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任务,任职期间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职业伦理的行为。

2.学习积极上进。认真学习心理健康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相关培训、竞赛、督导等,至少参加过3学生工作部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或督导活动。

3.服务成效良好。经常深入学生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团体心理辅导、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管理等工作,积极协助服务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开展富有学院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活动组织良好,学生参与面广、反响效果好;能够准确把握学生心理与行为动态,任职期间无学生心理安全责任事故,师生评价较好。

四、名额分配

优秀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学生班级数的10%,班级数少于10个的学院可以推荐1

优秀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学生宿舍数的5%

优秀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院择优推荐2人。另设单列名额,面向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咨询师助理、校心理服务学生工作站校学生朋辈心理辅导中心的学生朋辈名额单列,相关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生工作部组织评选,评选名额不超过30

优秀研究生兼职心理辅导员相关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生工作部组织评选评选名额不超过10人。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各学院通过会议传达、网络发布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学生了解评选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二)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优秀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申请表》(附件1)、《“优秀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申请表》(附件2《“优秀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申请表》(附件3)和《“优秀研究生兼职心理辅导员”申请表》(附件4

(三)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结合评选条件,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58日前,将学生申请表和《学院“优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骨干”推选汇总名单》(附件5),交至行政楼417心理健康教育科,电子材料发至邮箱psy_councelling@fjnu.edu.cn,逾期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四)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布表彰。由学生工作部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六、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规范评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个人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以评促建,强化宣传。各学院要切实将本次评选工作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温暖集体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教育、激励功能,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在校园中营造助人互助的暖心氛围

(三)联系人:丘文福,联系电话:0591-22867245


附件:1.优秀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申请表.docx

2.优秀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申请表.docx

3.优秀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申请表.docx

4.优秀研究生兼职心理辅导员申请表.docx

5.学院“优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骨干”推选汇总名单.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