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关于举办第九届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丘文福发布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2311

各学院(学部)党委:

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是我校心理育人工作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朋辈心理辅导功能的发挥增强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的助人意识和能力,决定举办第届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现将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21级全体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以及其他年级未参加过培训的心理健康信息员。

二、培训内容:“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工作技术”“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识别”“大学生宿舍人际关系应对技巧”等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

三、培训安排:原则上以学院(学部)为单位举办宿舍心理信息员专题培训班,学院(学部)宿舍数量较少的学院(学部)联合举办培训班。为了达到培训目标,保证培训质量,学工部遴选若干老师成立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讲师团。各学院(学部)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根据专题安排(详见附件),邀请讲师团成员讲授,课酬由学工部支付。

四、培训时间:202111月18—12月19日。

五、培训目标:

(一)帮助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了解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工作体系,明确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工作职责,学会在宿舍中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

(二)学习朋辈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与技术,掌握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技能,掌握大学生宿舍人际关系问题的纾解与应对技巧。协助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助人和自助中成长。

六、培训要求:

(一)各学院(学部)要充分认识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培训一方面是对我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另一方面是在每一个宿舍培养一名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者、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员和心理危机干预的帮扶者。对于夯实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促进学生心理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学院(学部)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负责培训工作,应积极组织,认真安排,确保每位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都接受培训。各学院(学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周末安排集中培训,也可以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培训要在12月19日前完成。

(二)各学院(学部)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要与讲师团各专题的授课老师联系,提前协调好授课时间、安排好授课地点,负责授课的组织工作。在培训结束后,各学院(学部)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要指导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符合学院(学部)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三)各学院(学部)要在组织开展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每一场培训入场前要安排专人进行体温检测,确保体温正常方可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同学要自觉戴好口罩。

(四)各学院(学部)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于12月20日前将培训完成情况报送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

 

附件:第九届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专题安排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1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