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加强对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队伍的培养培训,提升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的业务素质和朋辈心理辅导技能,决定举办第二十届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培训班。现将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3级全体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其他年级未经培训的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会长和校学生朋辈心理辅导中心全体成员。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25日-11月26日。
三、培训安排
详见附件1。
四、培训目标
(一)提高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朋辈心理辅导员的朋辈心理辅导水平,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学会如何有效开展朋辈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引导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朋辈心理辅导员学习朋辈心理辅导的理论和技能,掌握常用的心理危机识别和心理调适技能,协助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助人和自助中成长。
五、培训要求
(一)请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负责组织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要按时参训,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培训的,须由辅导员同意并报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科批准。培训结束时,学工部统一将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二)请各学院做好组织管理和考勤检查工作,确保每位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都接受培训。各学院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2023年11月27日前报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科,并将电子版名单(详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psy_councelling@fjnu.edu.cn。联系人:丘文福,联系电话:0591-22867245。
附件:1.培训班安排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