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调查和编制学院2023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3届毕业生就业满意度问卷调查
(一)调查对象
校本部各学院的2023届毕业生。
(二)调查内容
毕业生基本信息、受教育情况、求职途径和成本、薪酬满意度、工作满意度等情况。
(三)调查方式
以网络问卷形式开展(详见附件1)。
(四)调查要求
1.为保障问卷调查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原则上应为2023届毕业班辅导员),问卷负责人请于12月26日17点前将负责人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就业科邮箱:fjnubys@163.com。
2.请各学院按照2023届毕业生人数进行调查。
3.调查问卷填写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31日,调查结束后,就业科统一将问卷数据导出,并将统计结果分发到各学院问卷调查负责人邮箱。
二、编制学院2023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一)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编写2023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分析,各专业近三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及趋势变化,并根据今年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求职意愿等情况对就业形势做出研判,就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典型经验、有益探索和特色做法,就业对专业人才培养的反馈等进行说明。
(二)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中的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在做总体分析后需按学历层次和专业情况分别进行统计、分析。有师范类毕业生的学院,还须在各项数据分析中体现师范类毕业生情况。
(三)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就业质量报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由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到学工处就业指导科,电子版发送至就业科邮箱fjnubys@163.com。学校将汇编成册,送呈校领导和各学院交流。
附件:1.2023届毕业生就业满意度问卷调查方式
2.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满意度问卷调查负责人登记表附件1 2023届毕业生就业满意度问卷调查方式.docx附件2 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满意度问卷调查负责人登记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