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20〕42号
各学院(学部)党委:
根据《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师委学工〔2020〕34号)要求,经评审,决定授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教育学部分社等9个分社、心理学院2019级心理学类二班等18个班级2019-2020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连梅芳等66位本科生、杨帆等26位研究生2019-2020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表彰。
希望各学院(学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各班级以及广大同学,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脉络、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加深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成效。
附件:1.2019-2020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名单附件1.docx
2.2019-2020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名单附件2.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