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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联微评第56期 | 王龙飞:对“代上课”行为坚决说“NO”

发布者:陈今园发布时间:2018-12-01浏览次数:306

对“代上课”行为坚决说“NO


王龙


“上课还是不上课,这是一个问题。”有一千个大学生,就能编出一千个不上课的不同理由。“被窝,请自重,放开我,我可是有课的人。”一句半玩笑的话,道出了多少大学生的心声。“同学,你去上课吗?”一个毋庸置疑肯定回答的设问,又有多少同学在认真做着利弊的权衡选择。在“共享经济”、“跑腿经济”幌子之下衍生的“代上课”服务悄然涌入大学生的日常,Ta似乎很好解决了前面的问题,似乎成为大学生日常考勤的一张免死金牌而迅速吸粉无数,且有发展成为大“V”的趋势。对于“代上课”服务有一个冠冕堂皇的解释——有需求就是市场,而我想对“代上课”服务坚决说“NO”。

一条朋友圈写到“搞定,可以溜了”。配上“有人星期X上午9点有空吗?帮忙跑腿参加活动,负责点到后就可溜了。出价10元,有意愿的私聊,非诚勿扰。”的文字截图图片。看到这条朋友圈的一刹那,神经被刺痛了一下,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活动当日向负责学生干部求证,确认该同学是请人替为参加了活动。“共享经济”、“跑腿经济”、“全国高校代课联盟”、“代课APP”、“代课QQ群”、“代课微信群”,一连串的名词瞬间刷新了我的认知,大脑如同电脑一样系统崩溃,需重装系统重新审视和认知当下的大学生替课、逃课问题。面对成风“代上课”的行为,全体师生应该身体力行,坚决说“NO”。

其一,对僭越学生本份的“代上课”行为大声说“NO”。大学本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教师的本份是“传道、受业、解惑”,学生的本份是“终身学习、全面学习、全程学习”。学习既是大学生的权利也是大学生的义务,大学生身份的内涵核心就是学习,而课堂是学习的常规场所。“代上课”行为违背了学生的身份定义,请他人有偿代为上课是对课堂的不尊重,对老师的不尊重,对父母的不尊重,更是对自己作为一名大学生的不尊重。

其二、对舞弊失信的“代上课”行为大声说“NO”。“代上课”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舞弊欺诈行为,是对老师、对课堂、对知识、对自我和他人的欺诈。请人代为上课违背了课堂的契约精神,是一种失信行为。有人会认为这种舞弊欺诈行为仅仅应对“代上课”发起人的批评,其实不然。“代上课”行为是“发起人”和“上课人”双方共同配合完成的一个行为,若“发起人”是主犯的话,那“上课人”就是从犯,而且是明知故犯,双方都应该受到纪律的惩处。因而这种损人损己坑父母的行为应坚决杜绝。

面对层出不穷的“代上课”行为,该做何应对之举呢?

首先应该端正学生的身份认同,恪尽职守。每位大学生都应该树立大学生的自豪感和认同感,将大学生的本份——学习贯穿到大学的方方面面,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认真履行学生职责。其次大学生要提高自律意识,一以贯之。大学面临更宽的自由空间,也意味着更高的自律要求,大学生应该要坚守住校规校纪的底线,在此基础上督促自我向上、向善,准求卓越。最后,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提高课堂吸引力。教师可以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辅助课堂管理,监管课堂纪律。不过这也只能留住学生的“身体”,能不能留住学生的“心”还要看课堂讲授的内容。教师应该遵守教学规律,认真研究授课对象特点,充分备课,精心组织,丰富教学方法,真正留住学生的“心”,让知识入耳入脑入心。

 

(美术学院辅导员  王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