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所在学
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所在学院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
镇证明),经学院批准后,由学院报校教务处备案。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
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所在学
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所在学院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
镇证明),经学院批准后,由学院报校教务处备案。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
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