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施学共教育基金”评定办法》,现将2017-2018学年“施学共教育基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施学共教育基金”每学年奖励和资助100名学生,每人2000元;其中“施学共教育基金”资助方推荐54名学生(具体名单由资助管理办公室通知);学校推荐资助46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学院名额详见附件)。
二、资助条件
(一)思想道德品质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
(四)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条件下,根据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表现情况评定;
(五)承诺本学年参加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三、申请审批流程
(一)学院通知资助方推荐的54名学生于11月6日前至学工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施学共教育基金申请表》,经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3日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评审;
(二)学院通知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于11月6日前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施学共教育基金申请表》(系统操作流程请到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经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评审;
(三)学院从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福建师范大学施学共教育基金发放表》,并将资助方推荐学生的奖助发放信息补入发放表,表格电子版发送至zxgl@fjnu.edu.cn,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
(四)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学生名单报送资助方审批;
(五)名单确定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奖助学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学生本人福建省内(除厦门)建行储蓄卡或存折。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施学共教育基金申请表》(一式一份,资助方推荐的学生登录学工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学院审核后再打印);
2.《福建师范大学施学共教育基金发放表》(一式三份,注意补录资助方推荐学生信息,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文件指定邮箱);
3.学院“施学共教育基金”资助方推荐人选和资助人选公示(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二)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11月9日前,学院将材料送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112,仓山校区5号楼118)。
附件:2017-2018学年“施学共教育基金”学院名额分配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