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引领

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炜发布时间:2015-12-15浏览次数:742

各学院党委:

为加强期末和放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切实做好学生温书迎考及新生军训等各项学生工作,让全体同学能够度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期未及寒假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军训期间新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学校要求,今年新生军训时间统一安排在20161月。请各学院切实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对新生军训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安排。要将组织新生参加军训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军训切实强化新生的集体意识和纪律观念,促进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新生辅导员要全面了解参训新生的身体和心理状况,做好思想动员和生活关心,经常深入新生宿舍了解情况,确保每一名参训新生都能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圆满完成军训任务。要切实强化军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加强与军训教官的沟通和交流,发挥政治指导员的重要作用。军训期间应统一着装,坚守岗位,与学生同甘共苦,确保军训期间全体学生的各项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学风考风的强化教育和管理处分工作

(一)持续推进学风建设各项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学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师委学工〔20153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深入落实学风建设12条主要措施基础上,积极探索学风建设新机制、新途径,共同推动形成校院协同、部门联动、师生相促的学风建设新局面。

(二)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在温书迎考阶段,各学院要通过周末集中教育、主题班会等,对考风考纪进行一次再动员、再强调、再教育。要再次组织学生学习《福建师范大学本专科考试违规认定办法》、《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中有关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的相关规定,并通过签订告知书、承诺书等方式,让每一名学生都清楚明了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及后果。要结合学生中常见的考试违纪作弊案例,特别提醒学生在任何考试过程中不得有任何侥幸取巧心理,不得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尤其不得出现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考试、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等情节比较严重的作弊行为。要特别重视大一新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从一年级起就培养学生认真严谨、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

(三)认真落实“免监考班级”各项制度。各学院要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免监考班级”管理办法(试行)》(师大教〔20147号)要求,对20152016学年49个“免监考班级”逐项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更好地发挥“免监考班级”在培养、强化全校学生勤奋学习、严谨自律、诚信考试意识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强化诚信考试的良好风气。

(四)切实强化考场管理和违纪处分工作。请各学院切实加强考场管理和巡视工作,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考、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同时要注意针对公共课、实践课考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切实杜绝各种作弊和违纪现象的发生。辅导员对所带年级学生要做到逢考必巡。要强化纪律处分对考风考纪的震慑和教育功能,对发现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做到“零容忍”,不姑息、不隐瞒,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用严格的纪律规范约束学生行为。要切实按照《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学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中有关“建立学风违纪快速处分机制”要求,对发现的因考试违纪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在违纪事实清楚、证据明确无异议情况下,直接由学院研究决定并快速处理,同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存档工作。

三、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和防范管理工作

(一)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时值冬季干燥季节,请各学院在学生中大力加强《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师大学校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以及督导检查,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用电习惯。同时,要在学生考试结束返乡前,再集中开展一次人身、财产、交通、饮食、网络以及预防毒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生命教育、情感教育,让全体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防盗防骗意识和能力,遇事沉着冷静处理并及时上报。同时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检查到位,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和文明意识。要积极开展反恐怖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防范恐怖袭击方面的危机意识和应变能力,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要继续加强学生的网络新媒体素养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让每一位大学生都成为网络文明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在寒假期间,要积极利用易班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线上活动,进一步丰富同学们的寒假生活。学工部也将在寒假期间依托易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感人‘易’刻”随手拍活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期末温书迎考期间,要切实加强学生的请销假、外出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辅导员要对每一名学生都要做到去向明确、心中有数。尤其要坚持做好晚间查铺工作,严格宿舍管理,杜绝学生晚归、不归现象。

四、做好各类学生的关心帮扶和教育管理工作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业困难、心理问题、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和帮扶工作。对于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要与任课教师及学生本人共同分析造成学习困难的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提高计划,并实施组建学习互助小组、开展“一对一”个别辅导、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帮扶措施;对于就业困难学生,要根据实际困难类型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鼓励他们增强就业信心,提升就业技能,实现顺利就业;对于存在特殊心理状况的学生,特别是各学院心理危机预警库中的学生,要给予重点关注,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并给予全方位的帮扶和干预,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对于少数民族同学, 在生活上要给予更多的关心,想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身在异乡也能感到家的温暖,在学习上要经常与他们的任课老师进行沟通交流,组织宿舍或班级同学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帮助他们共同提高成绩。

(二)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引导毕业生及早进行就业准备,积极主动参加各类招聘活动,为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和移动终端优势,及时、精准推送就业创业服务。要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鼓励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实习实践,到新兴领域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大力推进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在学生中大力宣传上级和学校各项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把握机遇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三)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春节是亲人团聚的日子,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帮助学生及时返乡过节。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在学校返乡路费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再给予必要的补助。因特殊原因无法返乡需留校过节的学生,要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他们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假期校园的安定稳定。要切实安排好寒假在校学生的春节生活,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春节。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好学生工作系统假期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按照《学生工作系统紧急、重要信息报送规定(修订)》(师委学工〔201237号)要求进行报送。学生工作处24小时值班电话:88862960

(二)请各学院于2016115日前,将寒假留校学生名单、学生工作干部假期值班安排表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办公室(留校学生名单同时报送后勤服务集团),同时将电子版发至xgc@fjnu.edu.cn

(三)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对期末各项学生工作的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周密布置,精心落实,确保期末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努力实现期末学生考试“零违纪”、期末和寒假学生“零事故”,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和谐、稳定。

(四)请各学院认真思考和谋划新学期学生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品牌工作,并于新学期开学初将学院学生工作要点报送学工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