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2年课题的通知》(闽高思研〔2012〕3号)文件精神,今年共有127个课题组参与了2012年课题的申报。经专家组评审,确定对25个课题予以立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会的立项课题将列入省教育厅社科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请课题负责人在收到通知后,于8月30日之前,重新填写《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并在“项目类别”一栏注明该课题为“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自筹经费课题”,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省教育厅科技处申报。
二、课题的研究期限截止于2013年8月30日。课题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研究工作,并在2013年3月将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书面报研究会秘书处。
三、每个立项课题给予2000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于课题结题后一次性划拨。课题经费管理依各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对课题管理和质量评估要求:
1、立项课题的科研成果要在相关专业类CN刊物上发表或者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
2、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科研成果里应有项目负责人的名字,如有特殊情况需代理或变更的,由所在学校在三个月内报研究会审批(附更换者简历、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及完成项目的计划等)。研究会可视情况同意或中止项目。因故需延期的项目,需报研究会秘书处同意后方可继续执行。
3、研究成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立项: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规定任务;
(6)提供的结题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未能按期完成研究的课题将给予通报,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13年研究会的课题。
附件: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2年立项课题名单.doc
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