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关于举办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31浏览次数:552

 

各学院党委:

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态、维护学生安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学院“四个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加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建设,更好地发挥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决定分学院举办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2013级、2012级、2011级全体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

二、培训内容:本次培训内容采取“3+X”的模式,其中“3”为规定培训内容,即与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工作紧密相关的3个讲座:“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工作职责及工作技巧”、“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初步诊断”、“大学生宿舍人际关系问题及应对技巧”。“X”为各学院根据实际,可增加若干讲培训内容。

三、培训安排: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举办宿舍心理信息员专题培训班,学院宿舍数量较少的学院联合举办培训班。为了达到培训目标,保证培训质量,学工部遴选若干老师成立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讲师团,对规定培训内容进行集体备课。各学院培训班规定培训内容应邀请讲师团成员讲授(讲师团名单及培训安排见附件),课酬由学工部支付。

四、培训目标:

(一)帮助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了解我校心理辅导工作的基本工作体系,明确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工作职责,学会在宿舍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学习朋辈心理辅导的理论和方法,懂得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初步诊断,掌握大学生宿舍人际关系问题的应对技巧。协助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助人和自助中成长。

五、培训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培训一方面是对我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另一方面是在每一个宿舍培养一名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者、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员和心理危机干预的帮扶者,对于夯实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维护学生安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认真安排,确保每位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都接受培训。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周末安排集中培训,也可以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培训要在1130日前完成。

(二)各学院要认真选好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真正把有大局观念、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心理素质好的大学生挑选到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队伍中。为了保证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四年内原则上不予以更换。

(三)各学院要积极与讲师团各专题的授课老师联系,协调授课时间,安排授课地点,负责授课的组织工作。在培训结束后,各学院要指导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符合学院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四)各学院于1130日前将培训完成情况报送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

附件: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安排表.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