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评优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校先进班集体、 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5浏览次数:1512

 师委学工〔201443

 

 

各学院党委: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闽师学工〔201130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要求,现将2013-2014学年校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校先进班集体;

2.校优秀学生干部;

3.校三好学生;

4.校三好学生标兵。

二、评选范围

校本部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班集体

三、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宣传到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通过周末晚点名、班会,以及宣传栏和新媒体平台等途径,让每一位学生都充分了解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及时进行申报。

2. 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各类先进班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班集体,应按《评选办法》规定予以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3.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根据《评选办法》规定,学院推荐人选如不符合申请条件,其空缺名额将不予递补推荐。请各学院切实做好评优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避免出现错报、漏报等现象。在学校复审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四、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1.被推荐个人应认真填写《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由班委会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填写《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2.参评三好学生标兵的,需另外填写《校三好学生标兵情况表》;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标兵按推荐顺序先后排列;各学院推荐参评的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标兵除了规定的材料外,请勿再递交其他材料。

3.获得单项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需经班级50%以上同学提名推荐,并在该生的个人审批表背面签名。

4.请各学院于1110前以纸质版报送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和《学生评优情况统计表》各一份、《先进班集体审批表》和《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各两份(《审批表》请按照《名单》上的顺序排好);同时将《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校三好学生标兵情况表》和《学生评优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c@fjnu.edu.cn。邮件名称:XX学院校级评优材料。

6.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标兵为差额评选。未评上的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自动评定为三好学生,不占学院三好学生名额。

7.文件中所指的学生总数是指所参评年级的学生数,即只包括2011级、2012级和2013级,不包括2014级。个别学院有三年制和五年制的学生,对照相应年级的情况参评。(参评班级总数要求同上)

8.联系人:陈老师、杨老师,电话:22867243

 

 

相关链接: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格

校三好学生标兵情况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