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11〕33号
各学院分党委:
自去年各学院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以来,各学院按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四个一”工作体系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大力推进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的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的建设,推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辅导站和优秀站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选的条件
(一)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辅导站
1、机构完善,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创新,有落实。
2、能积极地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同学树立科学的健康观,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
3、能经常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心理教育活动。
4、指导和督促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及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开展工作。
5、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动态管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
6、对学生中出现的一般性心理问题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7、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危机干预办法》,有效干预心理危机学生。
(二)优秀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
1、任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一年以上(含一年)。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创新,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3、能广泛利用各种平台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4、能积极组织策划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能认真组织学院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能掌握学院学生总体心理健康状况,关注心理危机预警库中学生的心理动态。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院于11月6日之前将申报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辅导站的总结材料及支撑材料、优秀站长推荐表与个人先进事迹报送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至xgc@fjnu.edu.cn。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学工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评选出优秀心理健康辅导站和站长若干名。
三、评选表彰
学工部对评选出的优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和优秀站长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