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调整以后的社会助学金的时间调整如下,请各学院组织学生申请,并完成审核工作。操作程序:学生登录奖助贷管理系统申请→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审批
序号 | 社会助学金名称 | 学生申请时间 | 年级、学院审核时间 |
1 | 杨丽玲三姐妹专项基金、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 | | (20日上交材料) |
2 | 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不包含2009级新资助学生) | ||
3 | | | (21日上交材料) |
4 | 关心下一代禾和助学金 | ||
5 | 关心下一代旺富奖学金 | ||
6 | 福建师范大学爱心助学基金 | ||
7 | 罗利奖学金 | ||
8 | 宏利助学金 | ||
9 | 学费减免 | | (30日上交材料) |
10 | 国家助学贷款 | | ( |
注意事项:
1、年级和学院审核过程中,请查看学生申请表①是否有漏填错填的信息②是否改变表格的格式,由原来的一页申请表变成两页,如果有请给予修改补充。另,需要贴照片的申请表在上传时不要插入电子照片。
2、关心下一代禾和助学金、关心下一代旺富奖学金申请的对象为:福建省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3、上交学费减免申请表时,请在每份申请表附带其相关证明。
4、助学贷款需要上交的材料请用档案袋分装,一人一袋。
5、助学金的名额、上交的材料及要求具体请参照《学生手册》和《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资助工作有关安排》。各种需报送的电子材料也请发送到学生助学管理中心邮箱:zxgl@fjnu.edu.cn,电话:22867247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助学管理中心